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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5-03-25
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璧山醫院
202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4〕4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5號)、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工作提醒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重慶醫科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及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璧山醫院(重慶市璧山區人民醫院,以下簡稱“我院”)2025年招生工作實際情況,保證復試各環節間銜接有序,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計劃
院系代碼 | 學位類型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研究方向代碼 | 研究方向名稱 | 總計劃 |
027 | 學術學位 | 1002Z4 | 臨床藥學 | 00 | 不區分研究方向 | 1 |
027 | 學術學位 | 100201 | 內科學 | 03 | 呼吸系病 | 1 |
027 | 學術學位 | 100205 | 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 | 00 | 不區分研究方向 | 1 |
027 | 專業學位 | 105101 | 內科學 | 01 | 心血管病 | 4 |
027 | 專業學位 | 105101 | 內科學 | 02 | 血液病 | 2 |
027 | 專業學位 | 105101 | 內科學 | 03 | 呼吸系病 | 4 |
027 | 專業學位 | 105101 | 內科學 | 04 | 消化系病 | 5 |
027 | 專業學位 | 105101 | 內科學 | 05 | 內分泌與代謝病 | 3 |
027 | 專業學位 | 105108 | 重癥醫學 | 00 | 不區分研究方向 | 5 |
027 | 專業學位 | 105109 | 全科醫學 | 00 | 不區分研究方向 | 10 |
027 | 專業學位 | 105111 | 外科學 | 01 | 普外 | 14 |
027 | 專業學位 | 105111 | 外科學 | 02 | 泌尿外 | 2 |
027 | 專業學位 | 105111 | 外科學 | 04 | 神外 | 3 |
027 | 專業學位 | 105500 | 藥學 | 00 | 不區分研究方向 | 7 |
二、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
(一)符合重慶醫科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的報考資格。
(二)考生初試成績符合重慶醫科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要求。
三、復試時間安排
(一)總體安排
時間 | 內 容 | |||
3月27日左右 | 選擇 院系 | 接受考生選擇學院,第一志愿復試考生須于規定時間(3月27日左右,具體以學校官網通知為準)在“重慶醫科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選擇學院,所有考生(包含報考僅在一個院系招生的專業的考生)均須選擇學院。 | ||
提交復試材料 | 考生須將復試材料按照規定要求發送到指定郵箱:345413752@qq.com。 | |||
材料 審核 | 審核結果將通過郵箱發送至復試考生,請考生注意追蹤結果。 | |||
3月28日前 | 前期 準備 | 考生準備好復試報到必須的材料,提前了解復試地點,做好行程安排、復試準備。 | ||
3月28日-29日
| 復試 | 復試專業及代碼 | 復試報到時間及地點 | 復試時間及地點 |
100205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105109全科醫學 | 3月28日11:30前 醫院行政后勤樓 一樓大廳 | 3月28日13:00 醫院行政后勤樓 307會議室 | ||
1002Z4臨床藥學、105500藥學、 105108重癥醫學、 | 3月28日13:00 醫院行政后勤樓 103會議室 | |||
100201內科學、105101內科學 | 3月29日08:00前 醫院行政后勤樓 一樓大廳 | 3月29日09:30 醫院行政后勤樓 307會議室 | ||
105111外科學 | 3月29日09:30 醫院行政后勤樓 103會議室 | |||
3月30日前 | 擬錄取 | 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璧山醫院官網公示擬錄取人員名單,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擬錄取確認書 | ||
4月3日前 | 校內 調整 | 校內同專業招生方向和學院調整(校內調整復試相關事宜詳見我院官網另行通知) | ||
4月8日 | 發布 調劑 | 開展第一輪調劑工作(調劑復試相關事宜詳見我院官網另行通知) | ||
4月15日前 | 發布 調劑 | 開展第二輪調劑工作(調劑復試相關事宜詳見我院官網另行通知) | ||
4月22日前 | 發布 調劑 | 開展第三輪調劑工作(調劑復試相關事宜詳見我院官網另行通知) | ||
4月29日前 | 報送名單及材料 | 學院召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報送擬錄取名單、復試材料 | ||
4月29日后 | 見面會 | 組織安排導師見面會 | ||
(二)如有補充事項:請及時查看重慶醫科大學研招網及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璧山醫院官方網站有關通知(https://www.bsrmyy.com/)。
四、復試準備工作
(一)選擇院系
選擇報考我院第一志愿復試考生須于學校規定時間內(3月27日左右,具體以學校官網通知的時間為準)在“重慶醫科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選擇我院(院系代碼027),否則我院無法獲得考生信息。無論何種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擇我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我院本輪復試。考生不得提前登錄系統進行操作,選擇學院時不得調整報考的招生方向,考生一旦“提交”選擇我院,一律不得修改。
(二)復試報到必須材料
1.本人準考證。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正反面。
3.往屆生提供大學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4.應屆生提供學生證(或提供同等效力的在校生證明)。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在“重慶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下載專區下載,由單位人事部門(思想工作部門)或考生檔案所在單位政治部門審核蓋章,蓋章單位應與報名時填報的一致(若有工作變動,須出具相關調動證明)。
6.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由本科畢業學校教務處或學校蓋章;或由工作單位的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蓋章。
7.學歷認證報告:若不能在線驗證者,請到相關部門申請認證,具體流程見“學信網”(交原件)。
往屆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應屆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8.誠信復試承諾書:“重慶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下載專區下載(交本人簽字原件)。
9.定向就業考生意見書:我校在職職工可由學校或醫院人事處提供“職工報考研究生名冊”到報考單位研究生管理部門,其余考生在“重慶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下載專區下載。
特別提示:以上材料均需審核原件,并將材料1~6、9的復印件和材料7、8的原件按材料1-9順序整理成冊,復試報到時收取并存檔。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直至取消學歷學位,責任由考生自負。
以上材料原件請考生妥善保存,入學報到時我院將再次對報考材料進行審核。
(三)復試材料提交及審核
1.考生須于“選擇院系”的規定時間內(3月27日左右,具體以學校官網通知的時間為準)將復試報到必須材料電子版發送至我院指定郵箱:345413752@qq.com,紙質版復試報到必須材料于復試當天現場提交至復試工作人員并再次審核。必須材料電子檔請按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文檔以“報考專業(及方向)+考生編號后四位+姓名+必須”命名后上傳;非必須材料掃描成一個PDF文檔以“報考專業(及方向)+考生編號后四位+姓名+非必須”命名后上傳。
2.我院通過郵箱將審核結果發送至每位考生,請各考生及時追蹤結果。我院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運用“兩識別”即“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對比”即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對考生進行身份和資格審查。凡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者一律不予復試。入學后學校將嚴格審查所有復試材料對應的紙質版原件材料,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核實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直至取消學歷學位,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復試流程
(一)考生候考
1.資格審查
考生提前準備好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其他復試報到必須材料,按時到達我院行政后勤樓一樓大廳,并配合復試工作人員完成資格審查及簽到。
2.復試次序
同一專業考生復試次序滿足“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小組成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原則,由考生在候考室隨機抽簽產生復試次序。
(二)正式復試
1.復試方式:采取線下現場綜合面試的方式進行。
2.每位考生按照復試次序,采用匿名復試的方式,在復試現場考生隨機抽取試題號,由復試專家組組長當場拆封試題袋,復試專家組組長發出指令開始復試,每名考生復試時間20分鐘。
3.復試內容:內容設定參照《重慶醫科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進行專業素質測試、外國語及綜合素質測試、科研素質/臨床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
(1)專業素質測試:滿分30分。主要考察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掌握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程度,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程度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等。
(2)外國語及綜合素質測試:滿分40分(其中外國語20分,綜合素質20分)。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心理健康情況,外語聽說能力,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誠信記錄,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人文素養,醫德醫風,舉止、表達和禮儀等方面的情況。
(3)科研素質/臨床技能測試:滿分為30分。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護理、中醫專業學位考生測試臨床技能,主要考察考生臨床操作能力等;其余考生測試科研素質,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等。
4.考生根據復試時間及公布的復試地點按復試次序依次進入相應的復試考場,向考場內的技術秘書提供準考證和身份證,技術秘書對考生的復試資格進行再次查驗,即兩識別,人臉識別和人證識別,同時向考生強調復試規則及注意事項,資格審查通過后,考生根據復試組長的指令完成抽題、面試問答等環節(考生進入復試現場,嚴禁在回答問題過程中透露本人姓名),考生面試完后退出考場,復試完畢。
注意:復試過程中,考生應規范言行舉止,如發現有異常違規行為,視為作弊。考生不得對復試內容錄音、錄像和錄屏,不得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傳播。復試期間,考生之間嚴禁交流復試內容,嚴禁建QQ、微信等網絡群,一經發現取消復試資格。
(三)復試成績及擬錄取
1.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由專家組成員根據每位考生的復試情況并結合評分標準進行線下獨立記名打分,取全體專家組成員的平均值作為每位考生的復試成績(成績以百分制計分,保留小數點后2位)。
2.考生總成績
考生總成績以百分制計分,保留小數點后2位,包括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即總成績=初試成績/5×0.6+復試成績×0.4。其中復試成績=專業素質測試成績+外國語及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科研素質/臨床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
3.擬錄取
我院在二級專業(專業目錄內分方向的,按方向)范圍內將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擬錄取考生自動放棄擬錄取時,在本專業的未錄取的合格考生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以下優先級進行排序:
(1)初試成績;
(2)初試統考政治與外語科目成績之和;
(3)復試成績(復試成績中專業素質測試成績)。
4.復試成績、考生總成績及擬錄取名單將在各二級學科(專業)復試結束后24小時內在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璧山醫院(http://www.taojisong.cn/)官網公布。
5.復試期間發現以下問題,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質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報考條件;
(3)誠信記錄存在問題、考試違紀舞弊;
(4)復試后向他人泄露本次復試考題相關內容者;
(5)身體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
(6)考生復試成績低于60分(按百分制計算);
(7)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中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
(8)其他不符合錄取要求的。
(四)收集擬錄取考生的擬錄取確認信息
擬錄取考生須在重慶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站“下載專區”下載《重慶醫科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確認書》,填寫后在各二級學科(專業)擬錄取名單公布12小時內發送至指定郵箱:345413752@qq.com,文件命名為“擬錄取專業(及方向)+考生編號后四位+姓名”。擬錄取確認表的填寫和提交非常重要,若擬錄取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將視作考生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校內調整復試(同一專業內調整招生方向和學院)
同一專業是指6位招生專業代碼完全相同。
1.校內調整復試具體時間:關注重慶醫科大學研招網及我院官網通知。
2.進入復試的第一志愿考生選擇學院、招生方向和學院調整均須在“重慶醫科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進行,未經學校報考服務系統進行調整的無效。
3.考生選擇學院、申請調整招生方向和調整學院,若實際申請人數大于本學院本專業(方向)招生計劃時,須差額復試錄取,復試比例不限。
4.校內同專業調整階段只開放一次。未參加已選學院第一志愿專業方向復試的考生,不能參加第二階段本學院本專業招生方向間調整,但可以參加不同學院同方向或不同方向的調整。每位考生只能在系統里提交一次同專業不同方向和/或不同學院調整申請。調整結束后仍未被擬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申請專業調劑。
5.具體操作方法:詳見《重慶醫科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操作說明》。
6.考生在本學院本專業申請調整招生方向時,考生可不再參加復試,根據剩余招生計劃按本方向申請調整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擬錄取。
7.考生由其他學院向我院申請同一專業調整時,須重新提交材料,重新參加復試。
8.考生一旦擬錄取,無權再申請調整招生方向和學院。
9.校內調整復試中“提交復試材料、資格審查、復試、確認擬錄取”等程序同第一志愿復試。考生申請調整學院即為自愿按照申請調整后學院的要求進行復試。
(六)調劑復試錄取
1. 調劑原則
我院接收的所有調劑考生必須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經國家調劑服務系統的調劑無效。
2.基本條件(以下須同時滿足)
(1)必須符合國家調劑政策要求。
(2)符合我校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和復試基本分數線。
(3)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學科專業,報考其他學科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醫學類(10)和工學類(08)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的考生可調劑到我校理學(07)學術學位。
除上述專業類別外,我校其他專業應在同一專業門類范圍內調劑,即專業代碼前2位須相同(可授不同專業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專業范圍內進行調劑)。
(4)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有三類:201英語一和204英語二;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數學三、314數學(農)和396經濟類綜合能力相同;314數學(農)和315化學(農)相同〕。
3. 其他說明
(1)學校及我院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或官網發布調劑信息,并在調劑系統向進入調劑復試名單的考生發放復試通知,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參加復試,復試等程序和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2)我院接收調劑的專業,學院一般按符合調劑條件考生的初試政治和外國語加和成績排序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當政治和外國語加和成績相同時,按初試總成績遴選;當初試總成績相同時,一并進入復試。調劑復試一般為差額復試,差額比例為1:2~1:5,當申請調劑考生數小于或等于本專業調劑計劃數時全部進入復試。
六、考生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選擇學院、提交復試材料,逾期視作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二)考生須提前準備好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其他復試材料進行身份查驗和資格審查。
(三)遲到考生或者錯過自己抽簽號碼的自動排在本組其他考生復試結束后復試,若遲到15分鐘后仍未到候考室,視為自動放棄本輪復試資格。
(四)復試過程中考生應自覺服從復試小組、復試秘書等復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有非法操作等擾亂考場秩序的行為,如不遵守考試紀律,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行為的,將按照《刑法修正案》(九)、《重慶市國家教育考試條例》、《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以及教育部相關文件進行處理并記入誠信電子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
(五)考生須自覺服從學校和我院的統一安排,按照規定時間節點參加各項復試環節。特別提醒:不能按我院要求完成復試各環節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六)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做好個人健康管理,健康應考。
七、監督和復議
(一)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結果負責。
(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教育部和重慶醫科大學相關文件執行。我院有權根據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錄取規定對我院招生政策進行調整。
(三)如對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有任何疑問或異議,考生可通過以下渠道進行咨詢或申訴:
重慶醫科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電話:023-68485540
中共重慶醫科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電話:023-68486606
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璧山醫院教務部研究生及住培辦公室電話:023-41411900;郵箱:345413752@qq.com;
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璧山醫院(重慶市璧山區人民醫院)紀檢室電話:023-41522576。
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璧山醫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