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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4-04-07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3號)、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我市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2024〕4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及重慶市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結合《重慶醫科大學202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及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璧山醫院(重慶市璧山區人民醫院,以下簡稱“我院”)2024年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經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制定本復試調劑工作細則。
一、調劑計劃
院系代碼 | 學位類型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研究方向代碼 | 研究方向名稱 | 調整計劃 | 復試比例 |
027 | 專業學位 | 105109 | 全科醫學 | 00 | 不區分研究方向 | 1 | 1:5 |
二、調劑說明
(一)我院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經“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的調劑無效。
(二)學校及我院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或官網發布調劑信息,并在調劑系統向進入調劑復試名單的考生發放復試通知,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參加復試,復試程序和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三)我院接收調劑的專業,按符合調劑條件考生的初試政治和外國語加和成績排序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當政治和外國語加和成績相同時,按初試總成績遴選;當初試總成績相同時,一并進入復試。調劑復試一般為差額復試,我院差額比例為1:5,當申請調劑考生數小于或等于本專業調劑計劃數時除外。
三、調劑條件(以下須同時滿足)
(一)必須符合國家調劑政策要求。
(二)符合我校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和復試基本分數線。
(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只接收報考相同類別專業學位的考生調劑。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的考生不得調劑到以上類別對應學術學位;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得調劑到以上專業對應的專業學位。
(四)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的代碼和名稱相同或相近。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四、時間安排
時間 | 內 容 | |||
4月8日 00:00-14:00 | 填報調劑申請,并提交復試材料 | 考生于4月8日 00:00至14:00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申請,并按照規定要求將復試材料發送到郵箱:602834778@qq.com。 | ||
4月9日前 | 材料審核 | |||
公示復試人員名單 | 通過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璧山醫院官網公示復試人員名單。 | |||
4月10日前 | 復試準備 | 考生準備好復試報到必須的材料,提前了解復試地點,做好行程安排及復試準備。 | ||
4月11日 | 復試 | 復試專業及代碼 | 復試報到時間及地點 | 復試時間及地點 |
全科醫學105109 | 08:30前醫院(新院區)行政后勤一樓大廳 | 09:00 醫院行政后勤樓103會議室 | ||
4月12日前 | 擬錄取 | 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璧山醫院官網公示擬錄取人員名單,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擬錄取確認書。 | ||
五、復試準備工作
(一)復試報到必須材料
1.本人準考證。(驗原件,交復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正反面。(驗原件,交復印件)
3.往屆生提供大學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
4.應屆生提供學生證(或提供同等效力的在校生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在“重慶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下載專區下載,由單位人事部門(思想工作部門)或考生檔案所在單位政治部門審核蓋章,蓋章單位應與報名時填報的一致(若有工作變動,須出具相關調動證明)。(交原件)
6.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由本科畢業學校教務處或學校蓋章;或由工作單位的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蓋章。(交原件)
7.學歷認證報告:若不能在線驗證者,請到相關部門申請認證,具體流程見“學信網”。(交原件)
往屆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應屆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8.定向就業考生意見書:我校在職職工可由學校或醫院人事處提供“職工報考研究生名冊”到報考單位研究生管理部門,其余考生在“重慶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下載專區下載。(交原件)
9.誠信復試承諾書:“重慶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下載專區下載。(交本人簽字原件)
10.繳納復試費(按重慶醫科大學研究生院通知執行)。
特別提示:請考生復試報到時按材料1-9整理成冊,交復試工作人員核驗。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直至取消學歷學位,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復試材料提交及審核
1.考生需于4月8日 00:00至14:00前將復試材料電子版發送至我院指定郵箱:602834778@qq.com,紙質版復試材料于復試當天現場提交至復試工作人員并再次審核。必須材料按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文檔以“報考專業(及方向)+考生編號后四位+姓名”命名后上傳;非必須材料掃描成一個PDF文檔以“報考專業(及方向)+考生編號后四位+姓名”命名后上傳。
2.我院通過郵箱將審核結果發送至復試人員,請及時追蹤結果。我院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運用“兩識別”即“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對比”即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對考生進行身份和資格審查。凡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者一律不予復試。入學后學校將嚴格審查所有復試材料對應的紙質版原件材料,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核實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直至取消學歷學位,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復試流程
(一)考生候考
1.資格審查
考生提前準備好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其他復試報到必須材料,按時到達復試報到地點,并配合工作人員完成資格審查。
2.復試次序
同一專業考生復試次序滿足“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小組成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原則,由考生在候考室隨機抽簽產生復試次序。
(二)正式復試
1.復試方式:采取線下現場綜合面試的方式進行。
2.每位考生按照復試次序,采用匿名復試的方式,在復試現場考生隨機抽取試題號,由復試專家組組長當場拆封試題袋,復試專家組組長發出指令開始復試,每名考生復試時間20-25分鐘。
3.復試內容:內容設定參照《重慶醫科大學202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進行專業素質測試、外國語及綜合素質測試、科研素質/臨床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
4.考生根據復試時間及公布的復試地點按復試次序依次進入相應的復試考場,向考場內的技術秘書提供準考證和身份證,技術秘書對考生的復試資格進行再次查驗,即兩識別,人臉識別和人證識別,同時向考生強調復試規則及注意事項,資格審查通過后,考生根據復試組長的指令完成抽題、面試問答等環節(考生進入復試現場,嚴禁在回答問題過程中透露本人姓名),考生面試完后退出考場,復試完畢。
注意:復試過程中,考生應規范言行舉止,如發現有異常違規行為,視為作弊。考生不得對復試內容錄音、錄像和錄屏,不得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傳播。復試期間,考生之間嚴禁交流復試內容,嚴禁建QQ、微信等網絡群,一經發現取消復試資格。
(三)復試成績及擬錄取
1. 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由復試專家組成員根據每位考生的復試情況并結合評分標準進行線下獨立記名打分,取全體專家組成員的平均值作為每位考生的復試成績(成績以百分制計分,保留小數點后2位)。
2. 考生總成績
考生總成績以百分制計分,保留小數點后2位,包括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即總成績=初試成績/5×0.6+復試成績×0.4。其中復試成績=專業素質測試成績+外國語及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科研素質/臨床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
3. 擬錄取
我院在二級學科范圍內將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擬錄取考生自動放棄擬錄取時,在本專業的未錄取的合格考生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以下優先級進行排序:
(1)初試成績;
(2)初試統考政治與外語科目成績之和;
(3)復試成績(復試成績中專業素質測試成績)。
4. 復試成績、考生總成績及擬錄取名單將在各二級學科復試結束后24小時內在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璧山醫院(http://www.taojisong.cn/)官網公布。
5.復試期間發現以下問題,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質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報考條件;
(3)誠信記錄存在問題、考試違紀舞弊;
(4)身體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其他不符合錄取要求的。
(5)考生復試成績低于60分(按百分制計算),即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6)其他不符合錄取要求的。
(四)收集擬錄取考生的擬錄取確認信息
擬錄取考生須在重慶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站“下載專區”下載《重慶醫科大學2024年碩士生擬錄取確認書》,填寫后在各二級學科(專業)擬錄取名單公布12小時內發送至指定郵箱:602834778@qq.com,文件命名為“擬錄取專業(及方向)+考生編號后四位+姓名”。擬錄取確認表的填寫和提交非常重要,若擬錄取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將視作考生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七、考生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選擇學院、提交復試材料,逾期視作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二)考生須提前準備好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其他復試材料進行身份查驗和資格審查。
(三)考生在材料提交和資格審核期間需保持電話通暢。
(四)遲到考生或者錯過自己抽簽號碼的自動排在本組其他考生復試結束后復試,若遲到15分鐘后仍未到候考室,視為自動放棄本輪復試資格。
(五)復試過程中考生應自覺服從復試專家及現場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有非法操作等擾亂考場秩序的行為,如不遵守考試紀律,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行為的,將按照《刑法修正案》(九)、《重慶市國家教育考試條例》、《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以及教育部相關文件進行處理并記入誠信電子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
八、監督和復議
(一)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調劑結果負責。
(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教育部和重慶醫科大學相關文件執行。我院有權根據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錄取規定對我院招生政策進行調整。
(三)如對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有任何疑問或異議,考生可通過以下渠道進行咨詢或申訴:
重慶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23-68485540;
重慶醫科大學紀委辦公室電話:023-68486606;
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璧山醫院科教部研究生辦公室電話:023-41411900;郵箱:602834778@qq.com;
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璧山醫院(重慶市璧山區人民醫院)紀檢辦公室電話:023-41522576。
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璧山醫院
2024年4月7日